洁净室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洁净室知识>> 标准洁净厂房建筑装饰标准洁净厂房建筑装饰 第2.1.1条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外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其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安装,缝隙密封 ,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FFU安装,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 第2.1.2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 …
标准洁净厂房建筑装饰
第2.1.1条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外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其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安装,缝隙密封 ,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FFU安装,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
第2.1.2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施工只要程序见附录二。
第2.1.3条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标准《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0和《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9的要求外
,还应保证施工的气密性,减少施工作业的发尘量和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有防腐蚀要求时,还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 212的规定。
第2.1.4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10℃,但按装饰材料说明书要求的温度施工。